3.博士研究生录取报告表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5月5日
(2)研招办咨询电话:020-3935848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39358488。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研招办负责通知各招生院所。附件: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研招办负责通知各招生院所。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待录取基本分数线2.广州中医药大学2018年一志愿全日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3.2018年接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调剂考生的导师名单4.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调剂录取申请表5.广州中医药大学申请增加指标拟候补录取博士生申请表6.广州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初录取工作时间表广州中医药大学2018年4月25日广州
3.计算统考生综合成绩统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初试总成绩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等三门初试科目的成绩之和,满分30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亦即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为统考考生的终录取总成绩,由各招生院所工作秘书、博士生导师等相关人员认真计算并复核,及时向考生公布。
6.体检体检由学校卫防科(医务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
二、研究生导师1.一志愿生源“充足”导师:按之前通知要求完成公开招考、1+4创新班转段、非医攻博转段、同等学力等各类别考生的拟录取操作。未能录取的统招考生,导师请及时执行拒绝录取操作,以提示考生尽快联系其他导师进行调剂。2.一志愿生源“不足”导师:如已与调剂考生完成双向选择,拟决定录取,应在考生调剂申请通过审核后,及时上网执行拟录取操作。3.增量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的导师:按之前通知要求将拟决定录取考生推荐给所在院所指定的挂靠导师(目录上专业学位导师),并提醒挂靠导师依据招生导师签字同意的《拟录取报告表》,及时上网执行拟录取操作。4.挂靠导师:根据院所指定
2.确定招生名额(1)遵照我校《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对外发布的各招生院所、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招生名额,原则上每位导师只招收一名博士生。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人员以达到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即有合格证编号)的实际人数确定招生名额,为保证培养质量,原则上每位导师招收不超过三位同等学力申请博士专业学位人员。(2)创新班硕博连读转段生、非医攻博转段生,均列入本年度全校统招博士生招生计划。创新班硕博连读转段生占用导师招生计划,非医攻博转段生不占用导师招生计划。(3)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向“四重”人员(即重点学
2018年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实施方案有关博士招生录取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档案材料:攻读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办理调入人事档案、个人户口等手续,不能提交档案者按定向就业办理,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攻读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办理调入人事档案、个人户口等手续。注:2018年研究生新生档案材料邮寄地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办公楼607室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收件人:张老师邮编:510006电话:020-39358985未尽事宜按研究生院官网已发布通知执行。
5.户口迁入:在职新生不转人事档案及户口,非在职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本次转户口机会,此后不予补办)。我校学生集体户入户地址统一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1)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在开学报到时须交: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A4纸)。(2)原就读于本校且户口在学校学生集体户的新生,在开学报到时须交身份证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A4纸)。
8.调取档案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公示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和政审表,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办,相关通知另行发布。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