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其他要求: 1.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包括提前毕业)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未履行协议或协议规定服务期未满的,不接受报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2.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领域)培养目标提出的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以考生现培养单位正式文件为准)。

九、优秀毕业论文奖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按《河北北方学院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办法》执行,获评校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各颁发奖金1000元;获评省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各颁发奖金3000元。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按《河北北方学院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办法》执行,获评校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各颁发奖金1000元;获评省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各颁发奖金3000元。

二、考生报名条件参见河北北方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50人(含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5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30人(基础医学20人、学术型临床医学60人、药学20人、农业硕士50人、临床医学硕士170人、中医硕士60人、教育硕士5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人(农业硕士10人、教育硕士10人)。具体人数以教育部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河北北方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优秀毕业生奖优秀毕业生奖主要奖励研究生学习期间各项成绩优秀,品行端正,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各方面起模范作用的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元。优秀毕业生奖主要奖励研究生学习期间各项成绩优秀,品行端正,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各方面起模范作用的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元。

五、社会实践活动奖:参加临床实践、教学实践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市级以上政府奖励的,或者经省级以上正规媒体报道、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给予500-2000元奖励。

十三、科研资助金学校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力度,并对科研经费相对较少的学科和导师给予适当倾斜,由导师支配用于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研究任务。资助标准为每生1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在研究生进入科室(教研室)后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拨付至所在单位,经费支出后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由导师报销。

十三、科研资助金学校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力度,并对科研经费相对较少的学科和导师给予适当倾斜,由导师支配用于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研究任务。资助标准为每生1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在研究生进入科室(教研室)后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拨付至所在单位,经费支出后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由导师报销。学校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力度,并对科研经费相对较少的学科和导师给予适当倾斜,由导师支配用于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研究任务。资助标准为每生1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在研究生进入科室(教研室)后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拨付至所在单位,经费支出后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由导师报销。

十、科研资助金学校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力度,并对科研经费相对较少的学科和导师给予适当倾斜,由导师支配用于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研究任务。资助标准为每生0.5-1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在研究生进入科室(教研室)后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拨付至所在单位,经费支出后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由导师报销。学校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力度,并对科研经费相对较少的学科和导师给予适当倾斜,由导师支配用于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研究任务。资助标准为每生0.5-1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在研究生进入科室(教研室)后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拨付至所在单位,经费支出后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由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