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及各学院联系方式1、研招办联系方式:单位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邮政编码:445000;网址:http://public..cn/xxxy/yjsc/article/index.php;联系电话:0718-8437422,联系人:申老师。2、各学院招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下表:招生专业招生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史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研究院陈心林吴茜民族法学民族社会学法学院邓辉煌芮华勤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经济与管理学院张新平符廷銮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艺术学院金晖王海军文艺学文学与传媒学
2、各学院招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下表:招生专业招生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史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研究院陈心林吴茜民族法学民族社会学法学院邓辉煌芮华勤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经济与管理学院张新平符廷銮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艺术学院金晖王海军文艺学文学与传媒学院罗翔宇李勋灿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理学院刘志军李祖雄0718-信息安全信息工程学院郑明辉朱黎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史伯安周红艳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学园艺学院郑小江罗世家艾训儒林特食品加工与开发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张驰周防震中医基础
三、招生简章(一)考试方式及科目: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只以全国统考方式招收。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医学类的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
四、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表1: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复试分数线奖励额度(万元)一等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
三、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表1: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复试分数线奖励额度(万元)一等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
(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表1: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复试分数线奖励额度(万元)一等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1.5二等达到A线的调
(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表1: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复试分数线奖励额度(万元)一等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1.5二等达到A线的调
(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表1: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复试分数线奖励额度(万元)一等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1.5二等达到A线的调
(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表1: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复试分数线奖励额度(万元)一等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1.5二等达到A线的调
三、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表1: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复试分数线奖励额度(万元)一等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