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1.考生须满足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2.考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有不及格的必修课程。3.原则上,非应届生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SCI收录的学术研究性论文。应届生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投稿、录用或发表的SCI收录的学术研究性论文。其他规定同《华东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背景、科研成果等对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核,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择优选拔下一轮的考核名单。
六、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名额我院招生目录上公布的拟招收博士研究生57名,包括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因教育部将于2018年3月下达招生规模,我院于2018年3月下旬根据本年度已招收的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人数结合实际下达的名额确定普通招考名额(“申请—考核”制)名额,并在综合考核(面试)之前公布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名额。
九、联系方式1.考生报名、考核、成绩、录取等重要信息均可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发布新的招生信息。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252453,邮箱:yzb@.cn学院联系电话:021-64253841,邮箱:yujuan@.cn
(1)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考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七、录取1.外语水平考核达到规定的录取要求,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政治理论成绩在60分及以上且综合考核任一部分的成绩均在60分以上,视为合格。2.我院招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统筹综合考核,学院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择优录取。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三、提交申请材料完成网上申请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9日前(注:1月29日—3月4日放假期间不收取材料)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EMS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实验十八楼211室,余娟老师收,邮编200237),并将附件1填写好后电子版发至yujuan@.cn.1、《华东理工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打印1份并签字);2、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3、硕士学历学位材料:(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
3.政治理论考试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拟定于2018年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申请材料审核学院成立由导师组长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下一轮的考核名单。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轮考核。
八、其他说明1.报考费和申请材料概不退还;2.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各类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3.时间安排时间内容2017年12月8日—2018年2月28日考生网上报名2018年3月9日前(注:1月29日—3月4日放假期间不收取材料)考生提交申请材料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9日考生网上缴费2018年3月底前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2018年4月
八、其他说明1.报考费和申请材料概不退还;2.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各类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3.时间安排时间内容2017年12月8日—2018年2月28日考生网上报名2018年3月9日前(注:1月29日—3月4日放假期间不收取材料)考生提交申请材料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9日考生网上缴费2018年3月底前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