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208人以内。自主招生的专业包括理工物理类、理工化学类、文商大类,具体详见附件3(适用于除上海市和浙江省以外的考生)、附件4(适用于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8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等信息详见附表,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招生大计划数为30名。招生学院与专业的大招生数详见附件。考生只能填报与本人在读专业(或专业大类)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具体详见附件。其中报名条件对应的专业大类可以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教高[2012]9号文)。
1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表等材料;考生需将上述材料(3-11)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其中材料1和材料2需单独分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快递至: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实验十七号楼304室程老师收邮编:200237电话:021-6425297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按放弃处理。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材料。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2018年3月附件1:申请条件3“部分单科竞赛获奖名称”类别比赛名称奖项要求落款或主办单位(仅供参考)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中国数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中国化学会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和中国植物学会上
招生计划与招生对象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人数不少于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本计划选拔理科考生,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确定的为准。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
招生计划与专业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95人以内。自主招生的专业包括理工物理类、理工化学类、文商大类,具体详见附表1。
招生计划与专业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考生的专业包括理工化学类、理工物理类、文商大类,具体详见附表。
招生计划与专业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208人以内。自主招生的专业包括理工物理类、理工化学类、文商大类,具体详见附件3(适用于除上海市和浙江省以外的考生)、附件4(适用于上海市考生)、附件5(适用于浙江省考生)。
招生计划与专业我校自主招生计划156名。自主招生的专业包括理工物理类、理工化学类、文商大类,具体详见附件1。
招生计划与专业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208人以内。自主招生的专业包括理工物理类、理工化学类、文商大类,具体详见附件3(适用于除上海市和浙江省以外的考生)、附件4(适用于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