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1.有关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录取等信息,我校将及时在师范生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考生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2.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3.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4.联系方式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
七、学费、奖学金及其他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学费,除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费总额为3万元外,其他专业学费总额均为2.5万元。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为支持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继续深造,香港周大福集团、唐氏基金会和英华基金会向北京师范大学捐赠设立了周大福免费师范生继续深造奖学金、英华免费师范生在职学位教育奖学金、唐仲英免费师范生攻读硕士奖学金,详情请登陆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了解。
七、学费及其他1、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须缴纳学费。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2、有关书面材料是否寄到、资格审查是否合格、复试安排、录取等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yjs..cn/)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了解相关信息。3、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4、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
七、学费、奖学金及其他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学费,除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费总额为3万元外,其他专业学费总额均为2.5万元。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为支持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继续深造,唐氏基金会向北京师范大学捐赠设立了唐仲英免费师范生攻读硕士奖学金,详情请登陆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了解。
(4)学部(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2017年初公布。未按时寄送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及格者予以拟录取,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部、系)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2014年初公布。未按时寄送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及格者予以拟录取,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费、奖学金及其他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学费,除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费总额为3万元外,其他专业学费总额均为2.5万元。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为支持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继续深造,香港周大福集团、唐氏基金会和英华基金会向北京师范大学捐赠设立了周大福免费师范生继续深造奖学金、英华免费师范生在职学位教育奖学金、唐仲英免费师范生攻读硕士奖学金,详情请登陆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了解。
六、其他1.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2.考生如想了解材料寄送情况、审核结果、加试安排等信息,请与所申请学院(部)联系。3.录取通知书将于2018年6月发放。
(4)学部(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2015年初公布。 未按时寄送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录取。 复试期间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及格者予以拟录取,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并取消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的拟录取状态。
六、其他1.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2.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3.本简章公布后,若有其他政策方面或操作程序的变动或补充,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4.为更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我校除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信息外,还将在微博和微信上发布消息。建议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