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的考生无需另行参加面试,学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中进行专业录取。
在我校录取结束后,如有考生成功符合成绩需重新投档,须由考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更正后的成绩证明;已录取考生如果成功复核成绩并申请重新投档,我校可视情况办理录后退档手续。
颁发证书种类名称考生入学后,学籍管理按照华东政法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学士学位。
报名条件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2018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需在有效期之内。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1-。
(一)报名方式2018年香港学生免试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有关通知详见香港教育局网站(www.edb./expo16)。2018年3月1日至3月20日,考生可通过内地高校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并于5月31日之前上传学习概览至预报名系统。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于2018年3月10日至29日(星期日及香港公众假期除外),至中国教育留
(二)成绩要求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可为:四门核心课程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课程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我校2018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总名额为10个,如生源情况较好,学校将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多录考生。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相关专业作为专业志愿,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华东政法大学招生网“学院介绍”栏目查询。招生专业详情如下:学院专业名称招生名额学制学费(元/学年)住宿费(元/学年)法律学院法学(民商法律)4四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经济法学院法学(经济法)2四年国际法
(二)录取规则报考我校的考生无需参加面试,学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中进行录取。
成绩要求及录取规则(一)成绩要求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课程的分数不低于2分(含)。(二)录取规则报考我校的考生无需参加面试,学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
(三)录取规则学校根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
(三)录取规则报考我校的考生无需另行参加面试,学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中进行专业录取。在我校录取结束后,如有考生成功符合成绩需重新投档,须由考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更正后的成绩证明;已录取考生如果成功复核成绩并申请重新投档,我校可视情况办理录后退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