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针对不同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针对不同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 录取规则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 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获得县级劳动 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 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 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 等),于 4 月 18 日-4 月 25 日间提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 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
(二) 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 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 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 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 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 2022 年 5 月 4 日,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 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 2022 年 5 月11 日—12 日,预录取考生登录 gkbm.***, 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 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 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1、退役军人提交的材料:身份证、退役军人证原件照片。
2、材料提交的时间: 2022 年 4 月 10 日-4 月 15 日
3、材料提交的方式: 将身份证、退役军人证原件照片以图片形
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hfbhxyzb@*** (邮件名或主题统一填写“退 役军人+姓名+本人手机号”)。
未按规定时间发送邮件的, 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59号邮政编码:230601学院网址:http://www.联系电话:0551-0551-
纪律督查(一)为顺利、安全的完成分类招生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院分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二)学院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交申请和材料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专业科类计划数备注计其中:面向普通高中其中:面向中职合计610210计算机应用技术3电子信息8040406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电子信息804535610205软件技术3电子信息453510610207动漫制作技术3电子信息40355610111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3电子信息4040560703汽车电子技术3装备制造90603056030
招生计划及专业(终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一)招生对象:具有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事业人员等。(二)招生专业与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专业科类计划数备注计其中:面向普通高中其中:面向中职合计610210计算机应用技术3电子信息8040406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
二成绩计算规则安徽省统考成绩占40校考成绩占60满分100分答案来源于2021年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七录取规则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针对不同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针对不同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针对不同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针对不同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