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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组织形式及职责

2018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组织形式及职责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3 11:04:01 提问时间:2018-10-11 09:20

相关问答

  • 职中

    2018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

    1楼

    3、资格审核各学院依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合格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

  • 职中

    2018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范围

    2楼

    三、实施范围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招生学科及导师均可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 职中

    2018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其他

    3楼

    七、其他1、我校“申请-考核”制只招收非定向(全学习)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定向(在职学习)博士研究生。2、凡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全学习)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3、学院要制定“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4、请各招生单位于2017年11月24日前,将本单位的考核情况汇总表及综合考核表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5、有关事宜请登陆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本工作办法以教育部《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为准。6、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

  • 职中

    2018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程序

    4楼

    六、选拔程序1、网上报名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需登陆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入“博士报名查询系统”填写注册报名信息,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个人信息填写齐全提交并在线缴费(报名费250元)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网址:http://yjszs..cn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2017年10月25日2、提交申请材料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下载有关报名表格,并填写完整,并于2017年10月27日前向各招生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申请材料可以快递方式邮寄(为方便接收,

  • 职中

    2018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要求

    5楼

    四、考核要求通过“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内容和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在通过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学院要组织专家组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要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合作精神、身体状况以及外语听、说、读能力等方面给出明确的评价意见,以此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学院领导小组、专家组、招生导师要对评价内容负责,考生要对提供材料负责,如有不实,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 职中

    2018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体检表(在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医院体检)

    6楼

    (8)体检表(在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医院体检)。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 职中

    2022年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稀土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组织形式及职责

    7楼

    2022年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稀土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形式及职责

  • 职中

    2019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8楼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全面领导“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所负责的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负责领导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担任。3.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担任。4.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综合考核工作

  • 职中

    2022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9楼

    2022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 职中

    2018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组织形式及职责

    10楼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1、“申请-考核”制实行学校和学院分级管理,以学院为主体进行考核选拔。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所负责的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需提前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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