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0451-86723772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1.申请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向当地县(市)级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暂时不需要交学费、住宿费,待贷款成功后办理。
新生报到交通指引:1、报到日期,学校在哈尔滨站和哈尔滨西站出口设有接站车。2、在哈尔滨站和南岗客运站下车的新生,可以前往沪士大厦后身乘坐336路公交车到学院下车。3、在哈尔滨东站下车的新生,乘坐地铁到服装城站下车,然后转乘336或363路公交车到学院下车。4、在哈尔滨西站下车的新生,乘坐363路公交车到学院下车。
(三)国家助学贷款:具体申请办法按照《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新生报到交通指引:1、报到日期,学校在哈尔滨站和哈尔滨西站出口设有接站车。2、在哈尔滨站和南岗客运站下车的新生,可以前往沪士大厦后身乘坐336路公交车到学院下车。3、在哈尔滨东站下车的新生,乘坐地铁到服装城站下车,然后转乘336或363路公交车到学院下车。4、在哈尔滨西站下车的新生,乘坐363路公交车到学院下车。
关于户口迁移问题:入学新生可关注“黑龙江省公安厅”微信公众号,点击“微警务”“户籍绿色通道”,使用“在校大学生落户”功能,将户口迁入大学生集体户口。(户口迁移采取自愿的原则)
党员须带县(团)级以上党组织的有关转移材料,团员须带原所在团组织的团员档案和团员证等相关资料。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高中领取考生档案,入学后交于辅导员处。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451-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入学后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贷款带着贫困证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到当地教育局即可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上网申请,需提交贫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助咨询:王老师:0451-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入学后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贷款带着贫困证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到当地教育局即可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上网申请,需提交贫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助咨询:王老师: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