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科目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可多于3小时,但不超过6小时)。
各专业的具体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陆http://gra.***.cn/查询)。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可多于3小时,但不超过6小时)。
各专业的具体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陆http://gra.***.cn/查询)。
2、下载准考证
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4月14日。
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4月14日。
3、初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4日至15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5日9:00-15:00进行。
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8年4月14日至15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5日9:00-15:00进行。
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3、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我校将发出通知,告知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具体地点。
复试时间:2018年5月上旬。
初试合格者,我校将发出通知,告知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具体地点。
复试时间:2018年5月上旬。
1、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本单位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本单位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
2、“湖南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cn/)将及时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初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信息为准。
3、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2856
图文传真:0731-88822863
网址:http://gra.***.cn/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2856
图文传真:0731-88822863
网址:http://gra.***.cn/

(一)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

(一)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中“检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1)网上报名编号;(2)有效身份证件;(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1)网上报名编号;(2)有效身份证件;(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1)网上报名编号;(2)有效身份证件;(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考虑到艺术类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考虑到艺术类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1、初试科目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考虑到艺术类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考虑到艺术类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1.初试科目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1、初试科目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初试均为笔试。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