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复试人选确定参加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考试(初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原则上均可参加复试。复试人选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

3、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各学位点负责人、学院党组织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1-2名专家组成。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2)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并指导复试工作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工作;(3)确定复试名单;(4)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5)做好本单位的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

1、复试名单(1)第一志愿考生: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本学科、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保证通知到符合复试条件的每位考生(网上公布名单和电话通知)。(2)调剂考生:对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调剂需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执行,且需符合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

3、各学院需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二区,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二区分数线。

1、复试人选确定参加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参加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

2、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二区,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二区分数线。

3、各学院需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1、复试名单的确定(1)第一志愿考生: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本专业的招生计划(减去推免生人数)确定本学科、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保证通知到符合复试条件的每位考生(网上公布名单和电话通知)。(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调剂需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见附件)执行,且需符合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

2、复试名单的确定(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本专业的招生计划(减去推免生人数)确定本学科、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保证通知到符合本专业复试条件的每位考生(网上公布名单和电话通知)。对于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多于录取人数的专业,请各学院做好富余生源的调剂工作(校内或校外调剂)。(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调剂需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见附件)执行,且需符合我校2018年的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