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事项1、未参加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2.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3.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4.咨询电话和通讯地址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98-66251735。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址:http://www..cn/zy_yjs/。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邮编:570228。
1.身份验证请考生复试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以便身份验证。
三、接收专业及人数我校2018年接收推免生专业全为“全日制”学习方式。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查阅《海南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可根据报考考生数量作适度的调整。
六、资助与奖励政策1、推免生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后,给予奖金8000元。2、推免生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211工程”高校、初试成绩总分位列报考同一学科门类新生的前50%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学后报到后,给予奖金5000元。3、推免生入学报到后,第一年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具体奖助政策见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海南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网址http://www..cn/stm/zy_yjs/2015318/10411427.shtml#4。
3、推免生入学报到后,第一年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具体奖助政策见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海南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网址http://www..cn/stm/zy_yjs/2015318/10411427.shtml#4。
4、其它能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申请材料由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复试专业所在学院。
4、其它能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申请材料由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复试专业所在学院。
4、其它能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申请材料由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复试专业所在学院。
4、其它能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申请材料由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复试专业所在学院。
4、其它能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申请材料由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复试专业所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