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
(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公示预录取名单。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上报预录取结果。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取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免试录取程序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2.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送考生拟申请参加的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高校。高校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到我厅职业教育与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须携带资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考生身份证

(二)录取程序海南省考试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文化素质成绩的低录取分数线。1.2018年5月20日前,我校在文化素质成绩符合所划定的分数要求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2018年5月25日前,我校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审核确认,并在报名系统和我校招生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海南省考试局将办理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3.已

3、录取程序(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划定的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测试)、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进行依次排序。(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4)公示预录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预录名单在学院招生信

2、录取程序。(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4)公示预录取名单。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5)上报预录取结果。经过公示且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1、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2、录取程序。(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4)公示预录取名单。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四章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者和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我校2018年是按专业类别进行招生,单招计划共1960人,如报名考生人数不足专业招生计划数时,视报考人数情况,将该专业的部分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总生源不足,

(五)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且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当年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2、录取程序。(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4)公示预录取名单。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5)上报预录取结果。经过公示且

2、录取程序。(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4)公示预录取名单。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5)上报预录取结果。经过公示且

2、录取程序。(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4)公示预录取名单。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5)上报预录取结果。经过公示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