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ea.hainan.gov.cn/phtml/2018/06/29/4548.htm
l) 参加面试考生名单为准)均可参加面试。未取得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招生测评按照审核、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的顺序进行,实行单项逐项测试,任一项目不合格将不能参加此后测试项目。
(一)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在对考生承诺的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教育部门提供的考生高考招生体检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现场重点对身高、体重、视力、色觉和嗅觉等项目进行检查,并综合作出体检结论。具体标准为:
1.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合格;
2.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合格;
3.单侧裸眼视力为4.8及以上,合格;
4.色盲或者色弱,不合格;
5.嗅觉功能迟钝,不合格;
6.影响考生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以上检测,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体检结论不合格,将不能参加面试及体能测试,取消报考公安院校资格。测试项目结果当场公布。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项目,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相关规定,考生在检测中对于个别体检项目结论存在异议时,可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签字确认或离开现场后,不予复检。
(二)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同时对于考生外观、听力等项目进行检查。具体标准为:
1.报考动机端正,对于从事公安工作有主观积极愿望,合格;
2.言语表达清晰,无影响语言表达的口吃、嗓音明显嘶哑,合格;
3.身体协调,无肢体功能障碍、步态异常,合格;
4.五官端正,头面颈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五官畸形、口眼歪斜、唇腭裂、对眼、斜视、斜颈及各种疤麻等),合格;
5.骨、关节畸形,脊柱后凸,脊柱侧弯,胸廓畸形,不合格;
6.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或者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不合格;
7.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或者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超过7厘米,不合格;
8.手指、足趾残缺或者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不合格;
9.重度下肢静脉曲张,不合格;
10.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瘢痏(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身体其他部位有大面积疤痕挛缩,或者有明显影响面部形象的鼻洞、唇洞、耳洞(耳洞女性除外)等,不合格;
11.有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不合格;
12.文身,不合格;
13.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14.影响考生从事公安工作、有损人民警察形象的其他情况,不合格。
考生参加面试应避免奇装异服、染烫发、化浓妆、戴首饰等情况。
考生报考动机不端正、口吃,言语表达不流畅、逻辑思维不严密,身体运动不协调的或身体条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则面试结论不合格,取消报考公安院校资格,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有3项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定受测次数开展。具体标准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4.“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八)请及时关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湖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湘警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有关湖南省2018年公安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等事项及未尽事宜将陆续在网站上发布。咨询电话: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0731-湖南省警察学院0731-、0731-相关附件及详情请参照湖南教育考试院(http://www./2018/website/newsDoc/j

1:5的比例(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划定面试分数线,并于6月28日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网址www.)公布以上公安院校招生面试分数线(请填报志愿的考生自己上网查看)。达到面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及1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并提供《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见附件),按照以下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去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招生面试

2.报考我校的考生,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梯度志愿分别按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我校审档后择优录取。优录取。

面试时间和地点:1.报到时间为7月1日上午8:00-11:30。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为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2.报到与面试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大楼。

4.参加我校(含国家专项计划)面试合格的考生,须于7月2日7:30前到海南省人民警察高级培训学校(海口市琼山区铁龙路156号)进行体能测试。考生面试注意事项

2.接受面试。面试工作由我校的面试组负责,海南省考试局负责面试全过程的监督。候考考生根据工作人员的安排,持高考准考证到指定的面试室接受面试;面试结论实行面试单项淘汰制,考生的面试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面试结论即为不合格,不再参与下一项目的面试。

面试体检程序1.面试报到。考生持身份证原件、高考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两张照片(面试时由考生交我校)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需接受身份验证核查及安全检查,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地。考生凭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进入面试学校所在楼层候考试室报到,由我校工作人员分批安排考生参加面试。2.接受面试。面试工作由我校的面试组负责,海南省考试局负责面试全过程的监督。候考考生根据工作人员的安

6.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予当场到复议组申请复议。详情请参照海南教育考试院(http://ea./phtml/2018/06/28/4545.html)发布的《海南省2018年公安司法等本专科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的公告》2018年6月29日

1.面试对象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分别按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1日上午10:00前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分别按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1日上午10:00前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面试对象:已取得参加我校(含国家专项计划)招生面试资格的考生(以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phtml/2018/06/29/4548.html)参加面试考生名单为准)均可参加面试。未取得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