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自取阶段如有意自己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同学,可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7月10日-7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中央校区校部313A研招办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仅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即可。

一、自取:请于7月23日下午、7月24日上午的工作时间凭个人或代取人有效证件到主楼839签字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1、自取凡报名系统中通讯地址填写为北京地区的考生,或填写为京外但不希望邮寄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研招办(主楼213)领取。若由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时间为6月29日(本周五)下午2:00-4:30,6月30日(本周六)上午9:00-11:00。

二、淮北市考生及申请录取通知书自取的考生,请在6月11日至6月30日工作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山校区行政楼508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2)需自取的考生,务将“获取方式”一栏选择为“到研招办领取”后提交保存。为考生能如期收到录取通知书,请务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操作。修改保存后不能再次修改,请考生谨慎操作。网址: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联系方式修改

一、长春市内考生自取通知书,其他城市考生如有便利条件亦可自取。1.领取时间2018年7月4日-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2.领取地点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教学综合楼1116室)3.领取方式自取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代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

一、外地与非“自取”考生:您的录取通知书已于2018年7月7日采用邮政EMS寄出,请注意查收。

2、选择“自取”的考生请于正常工作日到我校研招办(东校区行政楼201)领取,领取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代领请携带考生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点击查看自取名单)。

1.硕博连读考生的领取方式统一为“自取”;自取时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证。

一、考生自取7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自取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本人或委托人携带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到研招办领取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