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申请当年湖南省物价局及大学执行的研究生收费文件为准,包括:
1、第一学年课程学习以及开题费用
2、申请硕士学位评审答辩费
联系人:罗老师、言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458276;
邮箱:hnzyytdxl@***;
地址: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研究生院三楼302室培养办;
邮编:410208。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7月5日
1.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申请硕士学术学位:
已获得学士学位(2016年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①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全日制5年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②正在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③申请人所申请的硕士学位专业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信息为准)。
接受申请的硕士学术学位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接受申请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我校自2018年开始按一级学科接收申请,请在网上注册时严格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一级学科信息填报。
2、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申请人在通过全部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可在开题一年后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合格,符合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八、注意事项同力学员食宿不做统一安排。
2.培养环节:①.课程学习:以入学当年执行的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为准。②.同力统考(全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一次,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的在职人员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住培人员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③.学位论文:学员必须在通过全部考试(课程考试及同力统考)一年内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并在开题一年后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具体要求详见第七条论文工作。
九、联系方式联系人:罗老师、言老师;联系电话:0731-88458276;邮箱:hnzyytdxl@;地址: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研究生院(彩虹门右侧校招待中心后一栋)三楼302室培养办;邮编:410208。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7月4日
五、课程设置以入学当年施行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为准。
一、报名条件(一)申请硕士学术学位1.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已获得学士学位(2015年9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3.在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及管理做出一定成绩。(二)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1.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全日制5年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3.正在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4.申请人所申请的硕士学位专业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一)申请硕士学术学位1.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已获得学士学位(2015年9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3.在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及管理做出一定成绩。
六、论文工作1、学位论文开题:条件:学员必须在通过全部考试(课程考试及同力统考)。时间:学员通过全部考试的一年内。导师:学员需自行选择所申请专业的我校在岗三年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作为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导师应完成至少一届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对研究生培养环节熟悉;导师同意指导后,由学员填写《导师审批表》,在开题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带教资质;程序:完成导师审批、提交开题申请表及开题报告,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开题;要求: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当年次申请导师及开题
二.招生专业:接受申请的硕士学术学位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2018年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招生专业目录》。接受申请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2018年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我校自今年开始按一级学科接收申请,请在网上注册时严格按照报名须知填报专业信息。
七、收费标准以申请当年湖南省物价局及大学执行的研究生收费文件为准,包括:1、第一学年课程学习费用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程费用3、申请硕士学位评审答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