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录取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艺术类、英语类专业单独划线。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我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条件,按省划定的两条低录取控制分数
11.韩山师范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0768-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68- 韩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5日
招生办联系方式地址:潮州市桥东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21041)电话及传真:0768-电子邮箱:hs_zsb@.cn网址:http://zsb..cn/与本科插班生相关的信息我们将及时在招生办的网页公布,请留意。
(一)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省生源的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省生源的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
收费标准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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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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