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主要测试音乐学、美术学2个专业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
(一)音乐学专业
1.面试项目、分值及时量
序号面试项目分值面试时量① 主科(任报一项) 声乐60分不超过5分钟钢琴器乐舞蹈②音高模唱(含旋律片断)20分不超过2分钟③节奏模击20分
2.面试要求
(1)器乐考生(除钢琴外)一律自备乐器;
(2)声乐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音频文件(含播放器);
(3)舞蹈考生需自备音频文件(含播放器);
(4)考生可自备服装,但不要求带妆表演。
3.评分方式
面试专家综合考生的作品展示能力、视唱能力、旋律与节奏模仿能力,从考生的音乐发展潜质、音乐风格的把握、作品的完整性以及技术把握的准确性等方面,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二)美术学专业
1.面试内容:素描静物写生(瓶罐、蔬菜、水果、衬布)。
2.面试方法:考生按要求当场作画,时量为120分钟。
3.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计分。其中构图占20%,比例结构占40%,素描关系占40%。
4.要求:
(1)用8开素描纸作画,素描纸由我校统一提供,素描画具考生自带;
(2)考生信息填写于右下角,收卷后监考老师进行“两折一订”。
(二)美术学专业1.面试内容:素描静物写生(瓶罐、蔬菜、水果、衬布)。2.面试方法:考生按要求当场作画,时量为120分钟。3.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计分。其中构图占20%,比例结构占40%,素描关系占40%。4.要求:(1)用8开素描纸作画,素描纸由我校统一提供,素描画具考生自带;(2)考生信息填写于右下角,收卷后监考老师进行“两折一订”。
面试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面试主要测试音乐学、美术学2个专业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一)音乐学专业1.面试项目、分值及时量序号面试项目分值面试时量①主科(任报一项)声乐60分不超过5分钟钢琴器乐舞蹈②音高模唱(含旋律片断)20分不超过2分钟③节奏模击20分2.面试要求(1)器乐考生(除钢琴外)一律自备乐器;(2)声乐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音频文
注意事项 (一)考生组织。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请各市州教育(体)局于7月14日负责组织考生及家长来衡阳到各自预订酒店住宿,7月15日上午7:45前组织考生到我校音乐楼和逸夫美术楼前集合,由我校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 (二)住宿酒店预订。由于面试时间为周末,为保证各市州教育(体)局带队领导和工作人员、考生及家长顺利入住,保障工作、生活上的方便,请各市州教育(体)局在7月11日
2.面试要求(1)器乐考生(除钢琴外)一律自备乐器;(2)声乐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音频文件(含播放器);(3)舞蹈考生需自备音频文件(含播放器);(4)考生可自备服装,但不要求带妆表演。
其他有关事项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填写《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记载表》,考生户籍所在地市州教育(体)局审核盖章;准考证由我校提供模板,县市区教育(体)局盖章后发放给考生。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准考证和《考生面试记载表》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0734-衡阳师范学院2018年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7月15日上午8:30面试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音乐学专业面试设音乐楼;美术学专业面试设逸夫美术楼。面试由我校和市州教育(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市州教育(体)局负责组织本市州的面试考生赴我校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市州教育(体)局通知县市区教育(体)局,县市区教育(体)局再通知有关考生。我校同时在招生信息网(h
3.评分方式面试专家综合考生的作品展示能力、视唱能力、旋律与节奏模仿能力,从考生的音乐发展潜质、音乐风格的把握、作品的完整性以及技术把握的准确性等方面,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来校线路 我校东校区坐落在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来校线路分别为: 1.乘坐汽车从沪昆高速、岳临高速、京珠高速转至衡邵高速福星庙站下高速,沿东外环转至衡洲大道,从我校北校门进入校区(导航至: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 2.乘坐普通火车到达衡阳,从衡阳火车站乘坐125路公交车至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站下车,步行即到学校。 3.乘坐高铁到达衡阳,从高铁衡阳东站乘坐137、145路公交车至衡阳
(一)时间 全省统一定为7月15日(星期日) 1.考生集合时间:7:45 2.考生进场时间:8:00 3.面试时间:音乐学(8:30-12:00); 美术学(8:30-10:30)
(二)地点 1.集合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音乐学专业面试设音乐楼前坪;美术学专业面试设逸夫美术楼前坪。 2.考生在集合地点集中后,由我校工作人员带领考生前往相应面试室。 3.各市州教育(体)局领队、工作人员及考生家长休息室:美术学专业考生家长休息室设理科楼一楼南101室;音乐学专业考生家长休息室设理科楼一楼南103室;教育局工作人员休息室设理科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