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校推荐
2019-08-28 14:47
第十五条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1.录取时间为5月中旬,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不参加中考,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中考;
(3)2018年5月30日-6月1日,考生将报考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部门,由中职学校统一将材料交到我校招生办,上交材料含以下内容:①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系统打印版(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并须签署推荐意见);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④考生符合报考该专业的技能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证书封面页和内页所有页复印件);
第十三条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2016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粤教职函〔2015〕69号和粤教职函〔2015〕89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⑦告知书、承诺书(外省户籍考生需签订并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在所有上报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无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提交报考材料的,视为考生放弃转段考试资格。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对于考试舞弊、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资格,并且3年内不得再报考本校。
考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开始入场。正式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
除有特殊原因并经考试主考批准外,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交卷后退场。
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包括HB-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擦。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通讯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