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排名、导师意见以及招生名额,确定预录名单。

8、复试考生均需进行“综合测评”。采用网络测评方式,方法附后。不参加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未通过考生不录取。

9、双向选择成功的考生与导师签定录取协议、录取承诺书等。考生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体检合格,公示期结束无疑议,且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协议生效。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工作和录取进行统一领导,按力学和土木一级学科组成两个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参与研究生复试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规范化地做好各项工作,杜绝各种违规、违纪事件发生。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本院招生录取工作。

5、考生复试成绩排名分专业进行,具体为:a)力学学科各专业b)岩土工程(081401)c)结构工程(081402)、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81405)、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三个专业一起)e)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0814Z1)f)道路与交通工程(0814Z2)

3、在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专栏公布复试细则(链接学校研招网)。公示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考试信息,如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分数等。

4、复试由笔试(含英语)、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总分100分,时间180分钟(其中专业基础课120分钟,70分,专业英语60分钟,30分),占复试成绩30%。专业面试小组由7位(含)以上教师组成,主要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着重考察学生的研究潜力,占复试成绩的70%。复试所有材料需保留一年以上。

10、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研究生均需在报到时向学校缴纳学费。学业奖学金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评定细则进行评定。

7、拟录取考生录取专业为导师所属专业。双向选择不成功者,不予录取。

2、按学校下达招生计划(除直博生、硕博连读生计划)、资格审查通过名单,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实行差额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