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不低于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2)我校各类型录取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终入围名单和录取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合格名单确定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机构网站、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等进行公示,公示名单中有出现异议者,我校有权在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合格资格。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日上午9:00至2月11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或通过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官方微信平台(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或扫描二维码关注)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1)考生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2)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等级证书、成绩册、秩序册扫描件(仅需封面和考生本人页),电子版个人登记照,主力队员证明(篮球考生需提供),专业队公函(游泳考生需提供);
(3)考生报名完成后通过系统打印《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表》签名处签名,来我校测试时需上交《报名表》。
特别提醒: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1.资格初审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审核,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初审状态。凡未在网上报名或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报名考生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我校将于3月1日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3月6-9日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审核,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初审状态。凡未在网上报名或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报名考生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我校将于3月1日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3月6-9日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专项测试
专项测试时间为3月下旬,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等请详见后续考试公告。
各项目测试内容及标准详见《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2-6)。
考生在测试前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测,结果不合格者,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并取消已入围考生预录取资格。
专项测试前考生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测试前向我办提供保险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考生不得参加专项测试。
专项测试时间为3月下旬,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等请详见后续考试公告。
各项目测试内容及标准详见《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2-6)。
考生在测试前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测,结果不合格者,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并取消已入围考生预录取资格。
专项测试前考生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测试前向我办提供保险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考生不得参加专项测试。
3.申请单考考生文化测试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70号)文件规定,申请单考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报名考试办法请见文件(点此浏览)。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70号)文件规定,申请单考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报名考试办法请见文件(点此浏览)。
1.考生应根据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取得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格,且符合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政策要求,按照生源省份要求参加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或文化测试并合格。
2.合格考生请于2018年6月25-28日期间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并进行专业选择,若未及时按要求反馈而影响终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3.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资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并在相应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三个专业志愿,我校终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运动水平和专业志愿,安排在相应的专业学习(个别专业对高考文化成绩有要求)。
5.拟录取考生需报生源省份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七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
1.我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体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考风考纪监督员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工作,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2.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3.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相关说明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2.如教育部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文件要求做相应的调整。3.按照教育部教学厅〔2017〕15号文件要求,参加长安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必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4.录取考生入学后须接受相关复查复测,不符合要求或弄虚

文化课考试相关说明对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运动员称号之一,且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请于2018年3月1日至15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在“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自行报名,其他考试相关事项请查看报名系统的相关说明。

其他说明若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2018年的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该简章内容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2018年的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该简章内容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华中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其他说明

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若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2016年的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补充说明:若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2015年2月附:《华中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健美操测试方法与标准》点击下载《华中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羽毛球测试方法与标准》点击下载

其他说明若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该简章内容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相关说明(1)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不低于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2)我校各类型录取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终入围名单和录取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合格名单确定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机构网站、我校本科招生网等进行公示,公示名单中有出现异议者,我校有权在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合格资格。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2日

3.相关说明(1)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不低于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2)我校各类型录取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终入围名单和录取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合格名单确定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机构网站、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等进行公示,公示名单中有出现异议者,我校有权在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合格资格。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