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条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1)第1至6学期(5年制按第1至8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且成绩优秀;(2)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艺术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90分(710

遴选办法1.我校本科推免生报考我校、校外985、211高校或国家重点学科推免生可接收为我校硕博连读生,国家重点学科推免生可接收为我校本科直博生。2.原则上每名博士生导师在推免生中选拔本科直博或硕博连读生不超过2人,达到业绩计划申请条件的导师不超过3人。其中本科直博生占导师2018年博士生计划,硕博连读生占导师2020年博士生计划。

遴选对象2015级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本科生(通过自主招生、少数民族预科、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毕业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录取到我校的,以及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能转专业的学生除外)。

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各学院复试线,根据计划和报名情况择优遴选复试名单。

三、其他1.华博计划生为硕博连读研究生,按2+4模式实施培养。2.博士生指导教师本批次选招的华博计划研究生占其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3.已招收2017批次(2018年4月遴选)华博计划(本科推免生)的导师已使用2020年的博士招生指标,因此,其中在2020年仅有1个博士招生指标的导师不能参加本次遴选招生。请学院务必仔细核对,出现问题,由学院自行协调解决。4.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附件1:行字(2015)195号.pdf附件2:2018级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遴选推荐名单.xlsx研究生院2018年12月5日

二、遴选工作流程1.单位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本单位和学科实际,制订遴选标准和办法,遴选并推荐华博计划生。于12月17日前,将推荐名单(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一份)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处313室。2.部门审定:研究生院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3.协议签署:入选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根据华博计划的要求与研究生院签署相关协议。

(二)遴选条件1.本科就读高校为“985”或“211”高校。2.所在专业指导教师为学校遴选的华博计划导师。3.符合所在培养单位和导师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要求。

4.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附件1:行字(2015)195号.pdf附件2:2018级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遴选推荐名单.xlsx研究生院2018年12月5日

(一)遴选对象有志于潜心科研、攻读博士学位的2018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一)遴选对象有志于潜心科研、攻读博士学位的2018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二)遴选条件1.本科就读高校为“985”或“211”高校。2.所在专业指导教师为学校遴选的华博计划导师。3.符合所在培养单位和导师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