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各学院复试线,根据计划和报名情况择优遴选复试名单。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5.中學階段課外活動、社會實踐和個人興趣特長,附獲獎證書影印本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注: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報名務必確保材料的完整性,本人須對提交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經查實即予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四其他1录取当年入学前截止学校新生入学报到当天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推免生取消录取资格2推免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就业形式为非定向必须按要求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3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奖助学金政策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咨询申诉电子邮箱监督举报电子邮箱附件附件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专家推荐书湖北大学研究生院2021年9月16日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北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公告

二、遴选工作流程1.单位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本单位和学科实际,制订遴选标准和办法,遴选并推荐华博计划生。于12月17日前,将推荐名单(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一份)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处313室。2.部门审定:研究生院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3.协议签署:入选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根据华博计划的要求与研究生院签署相关协议。

(二)遴选条件1.本科就读高校为“985”或“211”高校。2.所在专业指导教师为学校遴选的华博计划导师。3.符合所在培养单位和导师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要求。

(一)遴选对象有志于潜心科研、攻读博士学位的2018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4.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附件1:行字(2015)195号.pdf附件2:2018级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遴选推荐名单.xlsx研究生院2018年12月5日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一)遴选对象有志于潜心科研、攻读博士学位的2018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二)遴选条件1.本科就读高校为“985”或“211”高校。2.所在专业指导教师为学校遴选的华博计划导师。3.符合所在培养单位和导师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要求。

三、其他1.华博计划生为硕博连读研究生,按2+4模式实施培养。2.博士生指导教师本批次选招的华博计划研究生占其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3.已招收2017批次(2018年4月遴选)华博计划(本科推免生)的导师已使用2020年的博士招生指标,因此,其中在2020年仅有1个博士招生指标的导师不能参加本次遴选招生。请学院务必仔细核对,出现问题,由学院自行协调解决。4.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附件1:行字(2015)195号.pdf附件2:2018级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遴选推荐名单.xlsx研究生院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