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生报考点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
七、报名要求(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二)报名程序: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三)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①网上报名编号;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八、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五、考生报考资格1、考生所持有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②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程序: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二、招生专业详见《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招生类别符合教育部有关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条件者,需参加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考试,入学考试科目不设思想政治理论。港澳台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