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调取拟录取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近期将发函调取所有拟录取考生(不含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我校的人事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一起寄发(预计5月底,本校考生和愿意自取的考生可于6月1日后直接到我办领取人事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凭调档函自行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原则上要求7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我办,若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7月10日前不能将档案寄至我校,务必要求主管部门发函至我办说明原因及拟寄出时间(需加盖公章)。特别注意,人事档案需通过机要或邮局渠道寄送,否则一律拒收。注:我办发函(含邮寄录取通

二、非定向考生本校应届硕士生、通讯地址为本校校内的非定向考生6月11-12日到招生学院领取调档函,其他考生的调档函由研招办按照考生报名时提供的通讯地址6月15日下午寄发(邮政EMS)。往届硕士毕业生的档案6月20日前寄达各招生学院,应届硕士生的档案可延迟至7月上旬寄出,入学报到前寄达。

(一)普通定向考生请考生下载附件中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普通定向考生适用)》,一式五份,若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相同,则本协议一式四份)。拟录取考生将相关内容填写完整,由考生签字、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于7月5日前送交或者邮寄至各招生学院(所、中心、研究院或实验室)。各招生单位统一将定向培养合同交研招办,由我校研究生院审核签字盖章后留存两份,其余将于7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给考生,由考生自己留存并交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存档。签订定向合同的单位必须是录取时填报的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学校将根据录取信息进行核实

二、定向考生所有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合同。(一)普通定向考生请考生下载附件中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普通定向考生适用)》,一式五份,若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相同,则本协议一式四份)。拟录取考生将相关内容填写完整,由考生签字、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于7月5日前送交或者邮寄至各招生学院(所、中心、研究院或实验室)。各招生单位统一将定向培养合同交研招办,由我校研究生院审核签字盖章后留存两份,其余将于7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给考生,由考生自己留存并交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存档。签订定向合同的单位必须是录取时填报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定向考生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在职考生请下载附件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一式五份,考生本人签字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6室)。经我校审核签章后,由考生本人交给乙方和丁方签字盖章,于7月5日前寄送往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请下载附件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一式四份,考生本人签字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6室)。经我校审核签章后,由考生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请下载附件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一式四份,考生本人签字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6室)。经我校审核签章后,由考生本人交给乙方签字盖章,于7月5日前寄送往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该类考生的人事档案可转到拟录取学院。定向协议的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人收,邮编:430079,联系电话:027-67861488。(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少骨计划博士生定向协议”)。人事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

三、其他事宜1、2018年博士研究生正式录取名单需上级主管部门录检通过后才能确定,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中旬前通过邮政快递寄发。若考生未通过录取检查,则之前办理的拟录取手续无效,相关材料予以全部退回。2、请考生按照录取学院要求(7月5日前)将政审表寄送至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接收考生政审材料。3、拟录取考生的奖助学金、大学生医保、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事项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后续通知,详见《2018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4、请考生关注我院网站新通知,需要邮寄2018年博士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在办理拟录取手续时将含邮政编码、邮寄地址、联系电话、联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在职考生请下载附件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一式五份,考生本人签字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6室)。经我校审核签章后,由考生本人交给乙方和丁方签字盖章,于7月5日前寄送往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一、非定向考生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调人事档案。请该类考生于5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入录取学院(应届生档案可推迟到新生报到时调入录取学院,但需向录取学院提交本人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档案缓调证明)。单考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不转人事档案。人事档案调档函由各学院加盖公章后(寄)发放给考生,如未收到调档函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人事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xxx老师。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硕士生人事档案”,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招生学院。因工作需要,请各位考生将档案直接寄至各招生学院。

一、非定向考生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调人事档案。该类考生请于7月5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各招生学院(所、中心、研究院或实验室)。人事档案调档函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研究院或实验室)加盖公章后(寄)发放给考生,如未收到调档函,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各单位秘书老师联系方式:http://.cn/info/1016/1204.htm人事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xxx老师(亲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生人事档案”,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各招生单位(请各位考生将档案直接寄至各招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