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体检对象:所有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体检表带复印件),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交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

第十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学院监督举报信箱:jw@.cn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72-

第七条报考对象:符合2018年普高招生考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高招生考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府路299号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72--附件: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院提前招生网公布为准)序号工作内容负责单位完成时间1完成方案报批工作招生院校2017年12

第十六条在2018年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我校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择我校作为录取院校,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

(二)体检工作(1)“3+2”和“五年一贯制”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2)“3+2”和“五年一贯制”学校指定落实一所或几所县级以上医院为考生体检医院,规定体检时间并通知考生。(3)考生自行去规定医院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对照体检标准执行。(4)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3+2”和“五年一贯制”学生及时进行身体复检。

第十四条体检1参加体检对象所有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体检表带复印件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交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体检表带复印件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交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1参加体检对象所有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体检表带复印件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交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体检1.参加体检对象:所有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体检表带复印件),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交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

第十四条体检1.参加体检对象:所有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体检表带复印件),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交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