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依据浙教试院[2016]13号《高职提前招生管理办法》和《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报送要求》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地方性高等职业院校。由湖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浙江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秉承“崇德尚能”的校训,潜心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了高职教育、教育、农民教育、社区教育“四位一体”办学特色格局。
第五条 学校位于湖州市高教园区,校本部占地面积601亩,校园建设具有典型的江南特色和湖州人文气息,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合作广泛。
第六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2018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435名计划。
序号学院专业计划数招生对象1物流与信息工程学院应用电子技术20普高招生考生2物流与信息工程学院连锁经营管理40普高招生考生3物流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技术35普高招生考生4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文秘40普高招生考生5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40普高招生考生6商贸与经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30普高招生考生7商贸与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30普高招生考生8商贸与经济管理学院互联网金融30普高招生考生9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35普高招生考生10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新能源汽车技术35普高招生考生11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技术20普高招生考生12建筑工程学院建设工程管理20普高招生考生13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技术20普高招生考生14建筑工程学院工程造价20普高招生考生15艺术设计学院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10普高招生考生16艺术设计学院室内艺术设计10普高招生考生合计435
第七条 报考对象:符合2018年普高招生考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高招生考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第八条 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18年3月19日8:30-3月29日17:00期间,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cn/),进入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填报志愿。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自行在提前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结果,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以直接打印《提前招生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报名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6113办公室)
(2)网络咨询:http://zs.***.cn/
(3)电话咨询:0572-2363678
第九条 报名缴费:提前招生报名费110元/人,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需在4月2日-4月9日,请到浙江省内任意一家工商银行网点,向柜台提供:学校代码(12020731)、或者浙江省省内任意一家建设银行网点(向柜台提供学校代码08160),学校名“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以及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即可缴费,凭缴费凭证可到学校领取收费凭证。未在规定时间缴报名费者视同自愿放弃,不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条 缴费:经网络报名,通过审核资格条件,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视作无报考资格。报名费不退还。
我校于2018年4月12日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缴费。经我校审核确定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提前招生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4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报名费者视同自愿放弃,不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

第十四条体检1.参加体检对象:所有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体检表带复印件),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交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

5、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572-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0572-学校地址:湖州市学府路299号,邮编:313000

第十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学院监督举报信箱:jw@.cn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72-

第七条报考对象:符合2018年普高招生考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高招生考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府路299号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72--附件: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院提前招生网公布为准)序号工作内容负责单位完成时间1完成方案报批工作招生院校2017年12

第十六条在2018年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我校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择我校作为录取院校,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教试院201613号高职提前招生管理办法和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报送要求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章程第二条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地方性高等职业院校由湖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浙江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第四条学校秉承崇德尚能的校训潜心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了高职教育教育农民教育社区教育四位一体办学特色格局第五条学校位于湖州市高教园区校本部占地面积601亩校园建设具有典型的江南特色和湖州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教试院[2016]13号《高职提前招生管理办法》和《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报送要求》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地方性高等职业学校。由湖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浙江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第四条学校秉承“崇德尚能”的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教试院201613号高职提前招生管理办法和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报送要求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章程第二条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地方性高等职业院校由湖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浙江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第四条学校秉承崇德尚能的校训潜心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第五条学校位于湖州市高教园区校本部占地面积601亩校园建设具有典型的江南特色和湖州人文气息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教试院[2016]13号《高职提前招生管理办法》和《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报送要求》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地方性高等职业院校。由湖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浙江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第四条学校秉承“崇德尚能”的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