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全称: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第五条学院代码:14002
第六条办学地点:山东省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
第七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第八条计划性质:国家统招
第九条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济南大学泉城学院于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独立院校。2011年迁址蓬莱办学,校区依山抱海,清静幽雅,基础设施完备,办学条件优越,具有良好的育人条件和环境。
第十条专业设置及办学条件:学院依托济南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共设有38个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和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发展态势良好、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本、专科在校生7000余人,其中本科6000余人。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816亩,校舍面积17.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6万册。
2021年济南大学泉城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二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第五条学校代码:14002第六条办学地点:山东省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第七条学
4其他事宜可查询我校招生信息网或咨询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附件1山东省2021年高职单招考生免试申请表附件2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加分申请表答案来源于2021年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免试加分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免试加分公告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物联网工程(校企合作)、网络工程(校企合作)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4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融工程、经济学、财务管理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其他普通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1000元;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4000元,其他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
第二十五条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文件(鲁教财字[2010]27号)中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艺术类录取原则:1.山东省内计划: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学校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编导、录音艺术专业使用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考成绩
第十九条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二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十四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院全称: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第五条学院代码:14002第六条办学地点:山东省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第七条学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