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工作要求(一)硕士研究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1.2-1.5,不含推免生),具体比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自主确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二)各学院应认真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再行交验)、身份证、单位政审意见等相关材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得参加复试。(三)各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关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规避关系亲属包括:夫妻、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血
三、考生参加复试的条件(一)我校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由学院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自主确定,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二)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初试以外2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及“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
1.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外语听说能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六、调剂各学院要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调剂工作。(一)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及专业复试分数线,择优选择。2.调入仅限于本科生。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4.报考工商管理、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复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二)调剂程序1.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
(二)调剂程序1.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研招网发布调剂信息;考生登陆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2.接受调剂的招生学院审核考生材料后,决定是否通知其参加复试。3.复试合格后,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网上发出拟录取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一)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及专业复试分数线,择优选择。2.调入仅限于本科生。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4.报考工商管理、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复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复试的监督与复议(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二)实行巡视制度。学校将安排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加强监管。(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学院要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复试前不得单独与考生接触。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四)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五)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单独考试的相关材料于2017年11月5日前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达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022年江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负责制。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工作,并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