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加测试考生按照普通高中生、中职生分别划线,分别录取,按招生计划110%的比例确定调档比例,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最后一人成绩分别为两类最低录取分数线。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学前教育、护理、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四个专业实行中职生对口录取,凡报考以上四个专业非对口中职生将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
4.对于进档考生,先录取其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录满为止。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果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又服从专业调剂的高分考生和专业志愿有计划空额的低分考生的情况,招生计划空额先优先调剂给高分考生。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5. 面向75个贫困县专项计划按照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和一县一线的方式,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提前录取。计划可根据生源报考情况,调剂至同一市(州)行政区域内其他贫困县招生计划。
6.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 录取总计划不突破省教育厅下达的单独招生计划,各专业录取人数按照考生意愿可做调整。
8. 招生就业处根据以上规则,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相关事宜
1. 录取时间:4月10日前
2.凡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考和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3.录取结果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 //www.
*** 或http: //art.
***)查询。
4.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7. 收费标准: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 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8.新生待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培养费、住宿费、奖(助)学政策、毕业证和就业派遣等方面与普通高考考生完全一致。

考核办法采取“综合素质面试+文化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一)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学生职业态度、职业能力、职业倾向、基本知识、基本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职业能力倾向和职业技能考核等。面试成绩满分为300分。面试将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现场打分。凡进行过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评的考生,可根据甘肃省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其它附加分项目,可根据省招办相关文件规定加分。附加分证

计分办法1.加分项合计后计入总分2.加分项总分为50分,超过50分按50分计算。3.考生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加分项计分。

2018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不予转换专业。

2018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录取时间:4月10日前

2018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18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遵循“特长生优先录取”的录取原则。

2018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生文化课折算计分办法1.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进行折算。2.A级计100分,级计85分,C级计70分,D级及以下计55分。3.加分项按照第三条计算。4.考生总成绩=会考折算分+职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加分项计分。

录取原则和办法(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二)录取原则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考生报名资格公开、录取规则公开、录取过程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录取结果公开。2.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录取原则。3.遵循“招办监督、院校负责”的录取原则。(三)录取规则1.按照招生计划105%的比例确定调档比例,后一人成绩即为低录取分数线。2.坚持分数优先

2018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