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招生方式我校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招生分为两批次。第一批次硕博连读招收及优秀导师自主招收于招生当年的上个年度10月-12月进行。硕博连读招收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各学院招生计划的60%。根据教育部下达的终招生计划及硕博连读招收及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招生情况,学校于12月份公布普通招收招生计划,并于招生当年3月份开展第二批次普通招收工作,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一)硕博连读招收选拔对象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二)、(四)条规定外,还须满足:1.第一学历须为本科,且后学位须为学士或学士以上,现为我校二、三年级学术型或三年级

2、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复试考核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由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由各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工作组应参考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同时,应考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硕博连读考生的复试内容和形式同普通招考方式考生。

2、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各学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为5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2×50%+复试成绩×50%。

一、指导思想各学院(含中心、研究院,下同)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要进一步探索符合学科特点、科学有效、灵活多元的复试考核办法,提高复试的有效性、规范化和透明度;要积极发挥学科和导师的作用,加强对考生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考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招生人数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023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规模

2021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规模

二、招生规模2019年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基数为179名(其中依托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招收思政骨干专项计划3名,原则上本校录取名额不超过1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外,所有学科的全日制研究生在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在校学习。

二招生规模2021年我校实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34名其中科研经费专项计划15人思政骨干专项计划3名本校录取名额不超过1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招生规模2018年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179名(其中辅导员专项计划为3名,原则上本校录取名额不超过1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辅导员专项计划外,所有学科的全日制研究生在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在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