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学校监督电话:0871-64145200
第十二条2018年学校招收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人力资源管理和物流管理共5个专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学校通过云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录取时,考生成绩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投档分数为准。
第十六条同一投档批次中,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报考要求的专业。
第十八条当录取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生计划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征集志愿。
第十九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报考师范类专业。
第二十条具体招生专业入学要求:
1、所有专业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劳动、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2、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要求:
(1)五官端正,性格开朗。
(2)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
(3)面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4)口齿清楚,听力不低于5米。
(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肾功能正常,无各类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病。
第二十一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的时间要求报到,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一周,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报考地,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3400元/生/学年;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4000元/生/学年;学生公寓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终收费标准以云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困难学生补助,学校建立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7160150,0871-67160180
传真:0871-67160180
学校网址:http:www.***
电子邮箱:mxd1021@***
邮政编码:651700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第二十四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3400元/生/学年;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4000元/生/学年;学生公寓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终收费标准以云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2、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要求:(1)五官端正,性格开朗。(2)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3)面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4)口齿清楚,听力不低于5米。(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肾功能正常,无各类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病。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云南各专业录取分数线:人力资源管理理科录取分数线为351分,早期教育(师范类)理科录取分数线为351分,物流管理理科录取分数线为352分,学前教育(师范类)理科录取分数线为353分,人力资源管理文科录取分数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名称 中文名称: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昆明幼儿师专”;英文名称:KunmingPreschoolTeachersCollege,英文缩写为“KMPTC”,学校代码:14631。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71-,0871- 传真:0871-学校网址:http:www.电子邮箱:mxd1021@邮政编码:651700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871-

第二十条具体招生专业入学要求:1、所有专业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劳动、文明礼貌、诚实守信。2、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要求:(1)五官端正,性格开朗。(2)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3)面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4)口齿清楚,听力不低于5米。(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肾功能正常,无各类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病。

2020年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考试工作方案组织领导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871- 第十二条2018年学校招收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人力资源管理和物流管理共5个专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学校通过云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