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人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及学位);(2)已获硕士学位的硕士毕业生;(3)获域外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博士生导师须为校内专职导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公告为准。
二、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总体布局逐步推进学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研究生院是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决定的具体执行部门。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各招生学科具体实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各招生学科(按二级学科)设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导师组(以下简称导师组),导师组应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根据本学科特点制定综合考核方案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监督机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由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将对“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4-62202349,邮箱lnuyzb@。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由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将对“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4-62202349,邮箱lnuyzb@。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2018年我校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法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等一级学科内专业均有导师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详见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辽宁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辽宁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
三、报名方式报名分为两个必须的步骤,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1、网上报名:申请者于11月25日前,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bsbm/)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2、现场确认:申请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于11月29日到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东北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格式详见下载专区)一份;(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n/xlcx/rhsq.jsp);
1、网上报名:申请者于11月25日前,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bsbm/)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
三、报名方式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必经阶段。(一)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10日,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bsbm/)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二)现场确认:申请人于2017年11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到辽宁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如下:1.攻读辽宁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网上报名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2.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
五、报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阶段进行,详见《辽宁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公告》,将于报名开始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申请人需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公告要求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