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2019年3月16日前,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严格审查学科考核记录和考核成绩的基础上,确定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
1.审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严格审查学科考核记录和考核成绩的基础上,确定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单;
(三)本方案由园艺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4-88342152,88487143
3.报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拟录取申请人名单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2022年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申请人须参加各学科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结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综合考核内容分为专业外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综合考核中任一部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组织领导1.博士研究生“申考制”招生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负责具体实施。2.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原则上应为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职称)组核专家小组负责资料审核和答辩考核。
一、组织领导1.博士研究生“申考制”招生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具体实施。2.由研究生院按学科组织同行专家(原则上应为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职称)组核专家小组负责资料审核和答辩考核。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机构二、工作环节与时间安排(一)考生本人申请报考1.考生报考申请条件(1)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历教育,且为应届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能够硕士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者,可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2)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近五年内(截止至报考时间)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英语CET-6成绩≥425分;IELTS成绩≥6.0;TOEFL成绩≥80分;通过大学日语、俄语六级考试。(3)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学位论文水平均在“良好”以上或在某一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学术成果,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创
一、组织领导1.博士研究生“申考制”招生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具体实施。2.由研究生院按学科组织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同行专家(原则上应为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职称)组核专家小组负责资料审核和答辩考核。
二、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总体布局逐步推进学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研究生院是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决定的具体执行部门。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各招生学科具体实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各招生学科(按二级学科)设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导师组(以下简称导师组),导师组应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根据本学科特点制定综合考核方案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