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工作组织(一)基本要求1.复试时间辽宁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招考方式)复试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5月10日。各专业复试时间由各学科自行确定,并提前告知相关考生。2.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公布执行。3.所有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通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二)具体要求1.资格审查复试时研究生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确认。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应届硕士毕业考生、
1.经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定,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低分数线为:外国语:60分基础课:60分专业课:60分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60分
十、本复试办法由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辽宁大学研究生院二○一八年四月附件:辽宁大学博士、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及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复试组在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的同时要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研究生院在考生报考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函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心理素质测试工作由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完成,各单位合理安排本单位考生参加心理素质测试时间。考生可到辽宁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也可选择就近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体检结论提交研究生院。
1.成绩复查申请时间及提交方式:申请时间:2018年4月24日-4月25日上午11:00提交方式:现场提交申请表或发送传真(自动接收)现场提交工作时间:2018年4月24日(13:30-16:30)-4月25日(8:30-11:00)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08室传真:024-62202715
2.成绩复查内容:登分、合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核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漏评。属评卷教师宽严尺度把握等其它问题不在复查之列。复查结果将于2018年4月25日在本网站公布。附件:复查申请表辽宁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一、基本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客观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辽宁大学研
1.复试时间辽宁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招考方式)复试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5月10日。各专业复试时间由各学科自行确定,并提前告知相关考生。
三、复试资格的确定1.经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定,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低分数线为:外国语:60分基础课:60分专业课:60分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60分2.进入复试的考生需达到低复试分数线要求。在此基础上,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在非定向与定向招生比例限定范围内,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3.各专业一般应按照招生计划100%-150%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
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总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博士研究生复试全面工作,对培养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审核、监督、检查。各培养单位设立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博士复试、录取工作,对单位内各学科复试录取结果进行审核、监督、检查。各二级学科成立一般不少于五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三人)组成的复试小组。
2.实行监督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进入复试组现场对复试全程进行督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实行监督。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4-6220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