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分为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三个档次。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按《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2006]76号)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学校建立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
②学校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金、政府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评选条件、奖励的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以及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执行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金一等4400元/年,国家金二等2750元/年,校内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校内奖学金二等1000元/年,校内奖学金三等800元/年。
③学校积极配合学生完成生源地信用贷款。
④学校对孤儿及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考生,经核实后给予适当减免。
⑤勤工补助:学校设有勤工资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通过劳动获得补助金。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答案来源于2018年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执行,即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答案来源于2019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答案来源于2020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