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分配原则
(1)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2)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的原则。
2、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地生源变化情况和生源质量、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重点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及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外省招生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向农村贫困地区、教育援疆地区倾斜。2.学校拟安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分省计划优先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计划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无预留计划。2.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3.学院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4.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计划的特别说明学校经过对人才需求市场的分析、预测,结合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专业招生规模,积极响应国家各项政策号召,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预留计划占比为不超过总规模的1%,用于平行志愿批次进档考生和同分考生的录取。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男女比例要求:无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均无语种限制。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3语种要求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因英语专业教学需要我校不建议除英语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报考英语专业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院办学条件、专业特点、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4.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3、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无语种限制。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我校预留计划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预留计划的使用,按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文件精神执行,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计划分配原则(1)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2)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的原则。2、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计划分配原则(1)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2)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的原则。2、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