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部标代码:13514
第三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院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
邮政编码:730101
学院网址:http://www.***
电子邮件:bwxy@***
招生联系电话:0931―5272600
0931―4511096(兼传真)
第五条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省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常设机构。
第七条 学院以工科为主,文、理、经、管、艺多学科相结合,现有九个系,36个本科专业招生。
第八条 学院根据本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情况、区域经济发展和历年录取成绩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简章、招生指南、招办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录取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行政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120%。首次进档考生均视为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首次进档考生,非首次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招收学生类别
汉语言生
招生名额:不限
招生专业、学习方式及授课语言
招生专业:汉语综合;汉语口语;HSK冲刺;定制专业
授课方式:腾讯会议教学,微信辅导
授课语言:汉语
申请人资格
1.在中国境外的非中国籍学生;
2.持有效外国护照(对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我校执行教育部外来[2009]83号文);
3.学位及年龄要求:
申请者须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年龄为16-55周岁(未满18周岁者需提供未成年人监护证明);
费用
![]() | 汉语综合 (一学年) | 汉语口语 (五个教学周) | HSK冲刺 (五个教学周) | 定制专业 |
学费 | CNY 2,500 ($380) | CNY 2,500 ($380) | CNY 2,500 ($380) | 费用另议 |
注册费 | CNY 400 ($65) | CNY200 ($35) | CNY200 ($35) |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时承认加分。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科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类考
2020年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招生章程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1号)相关内容规定,确定新生学费标准为:经济管理类、文史类为每生每年14000元;理工类、艺术类每生每年15000元。
2018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学院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2018年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入学须知及缴费指南(图)定要仔细阅读2018新生入学须知
第二条学院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部标代码:13514
第四条学院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邮政编码:730101学院网址:http://www.电子邮件:bwxy@招生联系电话:0931―0931―(兼传真)
第十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行政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120%。首次进档考生均视为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首次进档考生,非首次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部标代码13514第三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四条学院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邮政编码730101学院网址电子邮件招生联系电话兼传真第五条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省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部标代码13514第三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四条学院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311号邮政编码730101学院网址电子邮件招生联系电话兼传真第五条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省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部标代码:13514第三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四条学院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邮政编码:730101学院网址:http://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