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录取方式。
第三条 学院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和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常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综合评价录取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学院建立综合评价录取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位、具体落实到人。
第八条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中职应届毕业生。
第九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做出评价。
第十条 中职学校毕业生以所在学校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为依据做出评价。
组织领导(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和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各系、相关部门等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二)各系成立由系主任任组长,副主任或主任助理任副组长,管理人员和教师等组成的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2018年综合评价宣传及录取工作。(三)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四)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组
③3月15日-4月21日学校推荐,考生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3月15日学院综合评价录取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上网报名,准备报名所需材料)
第三章招生模式第十一条学院根据招生要求成立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制定录取实施细则,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录取。第十二条高考报名:考生必须参加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第十三条报名确认:2018年4月11日至4月16日,考生登陆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或http://art.ganseea.c
3.招生热线:0931-(传真)0931-(传真)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18年3月15日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137号招生就业处2.邮政编码:7301013.招生热线:0931-(传真)0931-(传真)4.学院网址:http://www.http://www.5.E-mail:zsb@6.投诉电话:0931-7.投诉邮箱:tsjb@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17年3月1日
②1月1日-4月21日招生咨询(招生宣传、考生报考方式及专业咨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业水平+职业能力”的综合评价方式。第三条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第二条学院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录取方式。第三条学院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