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招生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下设招生录取组、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财务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民办四川天一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报名办法(一)网上报名阶段2018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按要求填写考生相关信息,填报我院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二)确认报考专业及缴费2018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民办四川天一学院http://www..cn,确定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3
其他事宜(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录取新生一视同仁;按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对口高职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二)若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三)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四)联系方式部门: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处地
(二)确认报考专业及缴费2018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民办四川天一学院http://www..cn,确定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即专业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然后在学院官网上面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微信、转账、现场缴纳均可)。
(四)联系方式部门: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处地址:四川省绵竹市二环路东段88号咨询电话:0838-申诉电话:0838-学院网址:www..cn
(一)网上报名阶段2018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按要求填写考生相关信息,填报我院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
总则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通知》(川招考委【2017】77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民办四川天一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资格审查(一)2018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陆学院官网完成专业志愿确定及报名费缴纳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30日到民办四川天一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参加我院文化考试及综合测试。(二)考生到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网上打印并签字,也可在学校招生处现场打印)。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二)考生到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网上打印并签字,也可在学校招生处现场打印)。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A4纸)。3.4张1寸免冠红底照片。
监督机制(一)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招生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下设招生录取组、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财务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二)民办四川天一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监督机制(一)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招生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下设招生录取组、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财务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二)民办四川天一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