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加分政策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投档的规定执行,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

第二十条招生咨询工作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八章招生咨询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文化街19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57011招生咨询电话:0453---学校网址:http://zs.电子邮箱:msyzsb@通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文化街19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57011招生咨询电话:0453---学校网址:http://zs.md

第八章招生咨询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文化街19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57011招生咨询电话:0453---学校网址:http://zs.电子邮箱:msyzsb@通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文化街19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57011招生咨询电话:0453---学校网址:http://zs.md

第二十条招生咨询工作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招生专业:全校共开设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经济学、历史学、文化产业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英语、翻译、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14个专业。

学制与学费:学制2年,学校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1100至4000元/年不等学费(具体见2018年辅修专业、双学位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学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学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学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