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1.各学院组织专人认真做好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2.复试时必须严格审查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思想政治审核表等材料;再次审查报考资格,严查替考和代复试现象,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对于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并及时报研究生学院。3.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先审查再复试”的原则,增加审核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留存复印件。4.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通知考生在4月20日前提
(二)复试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各学院须组织专人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于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并及时报研究生学院。审查条件以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审查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4月20日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并留存复印件。
四、复试及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加试的主要内容和安排(一)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1、复试笔试部分复试笔试部分考试科目分为外国语和专业课科目,题型为主观题,专业课所考科目为《牡丹江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所列科目,专业课科目满分为100分,外国语满分为50分。2、复试面试部分复试面试部分分为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两部分,将对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人文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举
(5)总成绩的计算复试成绩由外国语笔试、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四部分成绩组成,满分300分。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3×0.4=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作为录取依据,并上网公开。
6、对于复试不合格的上线考生,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处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解锁调剂志愿。
(二)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的要求根据国家招生政策,以上两种考生在复试通过后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方可录取。
(三)复试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各学院须组织专人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于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并及时报研究生学院。审查条件以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审查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4月20日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并留存复印件。
2.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一)复试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接受资格审查,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核实或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查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研究生处在考生复试准考证上加盖研究生处公章。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直至录取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查材料:1、初试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1份。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所在学校出
三、复试的资格审查、复试的分数线(一)复试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接受资格审查,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核实或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查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研究生处在考生复试准考证上加盖研究生处公章。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直至录取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查材料:1、初试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1份。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