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不超过5份),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高级别;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打印稿),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4)身份证(正反两面)。
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上传到报名系统。
第九条报名方式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2.考生按科类报名,每名考生限报1个专业。3.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2月7日—3月15日。4.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网站,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A4纸打印。
7.材料接收(1)以学校为单位(需凭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当面递交;(2)所有申请材料尽量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办公室,截止时间:3月17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899号,联系电话:,邮编:31517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
6.未参加学校综合测试的考生一律视为弃考,原则上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4.核对信息:考生核对报名信息并签字,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确认缴费信息。
第八条报名方式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2.考生按科类报名,每名考生限报1个专业。3.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30日—3月29日。4.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网站,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A4纸打印。
2.报名考试费。(1)报名考试费: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报名考试费为110元。(2)报名考试费收缴: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于3月20日至3月28日到全省各工商银行网点缴费,在工行柜台告知工作人员缴纳学费(即报名考试费),提供学校代码“960014”、网上报名号和本人姓名,即可缴费。银行提供的缴费回单在学校测试时需出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银行缴费,可以与学校招生办联系。
6.未参加学校综合测试的考生一律视为弃考,原则上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2.报名考试费。(1)报名考试费: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报名考试费为110元。(2)报名考试费收缴: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于3月20日至3月27日到全省各工商银行网点缴费,在工行柜台告知工作人员缴纳学费(即报名考试费),提供学校代码“960014”、网上报名号和本人姓名,即可缴费。银行提供的缴费回单在学校测试时需出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银行缴费,也可在考试当天现场缴费。
第九条报名方式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2.考生按科类报名,每名考生限报1个专业。3.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2月7日—3月15日。4.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网站,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A4纸打印。
5.报名材料:(1)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不超过5份),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高级别;(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打印稿),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4)身份证(正反两面)。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上传到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