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06-|其它-06-|其它-06-|其它-06-|其它
6、预计在6月,学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我校本科新生入学报到时间:9月16-17日(具体详见新生报到手册)。
4、我校本科新生入学报到时间:9月12-13日(具体详见新生报到手册),专科新生入学报到时间:9月12日
2.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4.对未完成的专升本计划,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征求志愿录取。-05-|学籍管理-05-|学籍管理-05-|学籍管理
4、6月初,学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本通知在考生侯考时发放,签到视为获知以上信息。
基本上都可以专升本的
2、其他市、县(区)的新生户口关系可以在入学时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迁往地址:宁波教育学院保卫处。迁移户口的截止时间是当年的11月20日,迁移户口关系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上使用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有出入,务必请在报到前在当地公安机关做好更改手续,切记! (2)户口迁移证上须盖有当地公安机关或镇、乡政府的户口管理专
2.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宁波大红鹰学院(如已更名则按新校名)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