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十六条普通类(含四川省少数民族预科、彝文一类模式)专业录取规则:
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和与考试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在具有我校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我校也可录取其它兼考科目的考生。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⑴美术类、体育类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于四川省内考生,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省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对应科类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上述专业对于四川省以外的考生,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⑵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对应科类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⑶对于投放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全部承认该省份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针对未单设艺术文、艺术理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执行我校相对应专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职教师资(对口高职)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免费师范生普通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美术学、体育教育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免费师范生招生政策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填报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填报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填报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其它类专业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凭《准考证》、《入学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其中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在阿坝师范学院就读,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在西昌学院就读,预科一年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本部就读。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与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后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三条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区,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重点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等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校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其中少数民族预科本科学生第一年预科收费标准以阿坝师范学院为准,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第一年收费标准以西昌学院为准,预科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入我校相关专业,执行我校相应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帮助。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根据《内江师范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简章》,我校为内江师范学院2022年专升本的“调剂学校”,部分报考内江师范学院专升本的对口高职院校(以下简称选送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均可填报我校本科对口专业志愿,通过内江师范学院与我校组织的招考录取程序,被我校录取后,进入我校相应专业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
1.招生对象
(1)与内江师范学院签订专升本协议学校2022届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
(2)与内江师范学院签订专升本协议学校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从我省应征入伍):①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退役后复学并于2022年毕业的;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并于2020年、2021年退役的(限当年选送院校对口专科专业且能升入内江师范学院2020级现有本科专业)。
考生填报志愿时,如同一升本专业有多个院校可录取,可同时填报多个平行院校志愿。
2. 专升本对口专业、计划及学费
成都东软学院以上各专业学费:18000元/年?人
大学生退役士兵录取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录取计划根据学生志愿录取(原则上本校录取),录取计划单独公示,不包括在此计划内。
3.选拔考试
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三门课程,每门满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表:
考试范围:大学英语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大纲参照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院专升本《大学英语》考试大纲(不考听力);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等科目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制定的《专升本公共课程考试大纲》自主命题。
考试时间: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为90分钟/门,其余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门,具体日期安排另行通知。
成绩发布:4月25日,内江师范学院将专升本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发回各选送学校,由选送学校负责将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成绩复查:需复查试卷学生4月26日下午5:00前向选送学校提交复查申请,选送学校将名单、科目汇总后报内江师范学院教务处考试科,逾期不再复查。4月29日下午5:00将复查结果通知选送学校,由选送学校负责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复查方式:复查试卷卷面成绩。
4.录取
考试选拔录取由内江师范学院组织开展,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发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公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我校向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5.其他事项
(一)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编入相应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标准学制2年,按相应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读。
(二)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学生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我校本科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31日9:00至8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
在内江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njtczs.***/)下载并提交相应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zjc1097@***),上传以身份证号后六位+考生姓名命名的附件:
(1)本人签字并填写《内江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JPG格式或PDF格式)。
(2)《内江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统计表》(EXCEL格式)。
(3)身份证扫正反扫描件(JPG格式或PDF格式)。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JPG格式或PDF格式)。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JPG格式)。
(6)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JPG格式)。
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真实负责,如有漏填、错填等后果自负,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材料初审及面试
报名截止后,学校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8月5日在招生信息网公布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及注意事项(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8月6日~8月7日)。
(三)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录取考生发给录取通知书。请考生于8月8日后在内江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njtczs.***/)查询录取结果。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查验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内江师范学院2018年吉林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数学与应用数学理科录取分数线为414分,数学与应用数学理科录取分数线为414分,汉语言文学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58分,汉语言文学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58分。内江师范学院2018年吉林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年
内江师范学院2018年辽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广播电视学理科录取分数线为446分,通信工程理科录取分数线为451分,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理科录取分数线为453分,教育学类(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17分,外国语言文学
内江师范学院2018年内蒙古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工程造价理科录取分数线为392分,广播电视学理科录取分数线为405分,地理科学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69分,汉语言文学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73分。内江师范学院2018年内蒙古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
内江师范学院2018年河北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土木工程理科录取分数线为406分,工商管理类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18分。内江师范学院2018年河北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18土木工程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工商管理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十八条职教师资类录取原则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答案来源于2021年内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
第十八条职教师资(对口高职)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二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