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考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主管部门盖章证明,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并加盖档案复印证明单位印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MBA考生不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我校不接收推免生。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拟招收739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15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24人,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类别 | 学科/领域 | 学制 | 学费(全学程) | 学习方式 |
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 | 所有学科 | 3年 | 2.4万元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 金融 | 2年 | 2万元 | 全日制 |
应用统计 | 2年 | 2万元 | ||
国际商务 | 2年 | 2万元 | ||
审计 | 2年 | 6万元 | ||
法律(非法学) | 3年 | 3万元 | ||
法律(法学) | 2年 | 2万元 | ||
电子信息 | 3年 | 3万元 | ||
会计 | 2年 | 6万元 | ||
审计 | 2年 | 10万元 | 非全日制 | |
工商管理 | 2.5年 | 9万元 |
2.外校应届生:根据考生提交的地址寄发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考生凭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调取事宜。
七、联系方式南京审计大学单位代码:11287南京审计大学网址:http://www..cn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b..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敏行楼508室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025-58318146传真:025-58318146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211815南京审计大学单位代码:11287南京审计大学网址:http://www..cn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b..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大学浦
2.外校考生及人事档案已转出我校的往届考生:考生登录查询系统(http://yjsfs..cn/fushi/login.asp?s=0)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考生凭下载打印的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调取事宜。为保证档案安全,请将所有档案一次性以机要或邮政EMS寄到我校,勿以其他快递形式寄送。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人事档案无需调入我校。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1.南审(不含金审)应届生的录取通知书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到研招办(浦口校区敏行楼508)领取,他人不得代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南审往届考生及外校考生,请登陆“2018年硕士研究生通讯地址提交系统”(http://yjsfs..cn/caiji/login.asp),于5月21日前完整填写个人通信信息,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3.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及我校签订培养协议,待协议签订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1.南审(不含金审学院)应届生及档案在我校的往届生:研招办统一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档案调取事宜,不再向考生本人寄发调档函。
四、户口与党、团组织关系定向就业类别(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迁户口、不转组织关系。非定向就业类别(全日制研究生)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关系迁至我校。需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入学报到时自带户口迁移证办理手续。考生入学报到时需自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至我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二、调档函事宜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具体要求如下:1.南审(不含金审学院)应届生及档案在我校的往届生:研招办统一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档案调取事宜,不再向考生本人寄发调档函。2.外校考生及人事档案已转出我校的往届考生:考生登录查询系统(http://yjsfs..cn/fushi/login.asp?s=0)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考生凭下载打印的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调取事宜。为保证档案安全,请将所有档案一次性以机要或邮政EMS寄到我校,勿以其他快递形式寄送。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研究生
3.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及我校签订培养协议,待协议签订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5-58318146联系人:翟老师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大学敏行楼508研招办邮政编码:211815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5月10日
五、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5-58318146联系人:翟老师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大学敏行楼508研招办邮政编码:211815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