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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保障措施

2018年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保障措施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5-28 08:55:52 解决时间:2018-06-08 16:10

满意答案

六、保障措施

1.学校在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命题、测试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面试过程遵守“五随机”原则,全程录音、录像。选拔办法、标准、程序、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工作。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中专 数据中心 2018-06-0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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