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生确定
1.我校依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2.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第1-3项的报名者,根据奖项与荣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面试资格生;
3.对于符合第4项报名条件者,我校主要根据报名者综合排名、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面试资格生。
4.面试资格生名单将于2018年5月5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监督,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二)面试测试
1.我校面试测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是否具有医学生培养的潜质、动手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
2.我校面试时间初定2018年6月10日,面试资格生按照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测试,面试测试的具体时间等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发布。参加面试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缴费,然后在线打印准考证,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60元/人。
3.我校将对通过面试测试的考生进行复审,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200%,根据考生面试测试成绩高低择优提出我校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候选人,候选考生名单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经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4.经公示无异议,终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入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未填报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对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我校面向农村及贫困地区的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即励学计划)、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选拔程序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将考生情况折算为“考生条件分”(高60分),具体见下表:学校根据“考生条件分”的高低分文理科排序,确认参加面试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于5月5日前公示。2、确认考试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放弃参加考试。3、打印准考证初审合格并且确认成功的考生可通
选拔程序(一)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视为初审不通过),并将考生初审情况折算为“初审分”(满分200分),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经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于5月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和报名系统中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二)缴费确认通过初审资格的考生于5月15日前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缴费确认(测
选拔程序1.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的过程当中,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5月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选拔程序(一)资格审核1.资格初审学校根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核。2.材料审核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每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将于5月1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二)缴纳费用审核通过并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5月25日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及
四选拔办法一确定面试资格1依据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报名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面试资格2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人名单于2021年5月25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二面试测试1面试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综合素质沟通表达能力以及是否具有医学生培养潜质和创新潜质等2南京医科大学面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6月1213日周六周日具体时间安排将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提前在报
2022年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选拔办法
选拔办法(一)面试资格生确定1、我校依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2、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1-4项的报名者,根据奖项与荣誉确定面试资格生;3、对于符合5-6项报名条件者,我校主要根据报名者“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结合综合排名及单科成绩排名,确定面试资格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量化测算方法是“A等级”为10分,“B等级”为7分,“C等级”为4分。4、我校面试资格生总人数不超过
选拔办法(一)面试资格生确定1、我校依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2、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第1-4项的报名者,根据奖项与荣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面试资格生;3、对于符合第5项报名条件者,我校主要根据报名者综合排名、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面试资格生。4、面试资格生名单将于2016年4月30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
选拔办法(一)面试资格生确定1.我校依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2.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第1-3项的报名者,根据奖项与荣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面试资格生;3.对于符合第4项报名条件者,我校主要根据报名者综合排名、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面试资格生。4.面试资格生名单将于2018年5月5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