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其他说明1.普通招考报名工作将于“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录取公示结束后进行,届时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录取情况更新普通招考专业目录,请考生关注。2.新中药学院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籍归属南京中医药大学,由南京中医药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授予学位,发放奖助学金,开展就业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研实习和学位论文指导等工作由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负责,享受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提供的学习、住宿条件和科研补助等待遇。3.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考生入学时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考生

三、其他培养计划及选课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向培养单位负责老师咨询,联系电话见新生手册。请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培养方案,科学制定培养计划,及时进行网上选课,同时做好教育指导工作。附件1:各专业培养方案附件2:校内外课程表及可选公共选修课列表(含硕、博士课表、各学院开设专业课表,公共选修课列表、外选课程列表)附件3:研究生培养计划模板.doc附件4:网上选课流程附件5:研究生参考教材一览表网上选课相关附件材料.zip研究生院培养办2018年9月6日

2023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细则其他说明

八、其他说明1.我校2018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9名,其中4名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专业型),如能在入学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者亦可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专业型)。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2.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考生根据相关学科新研究进展结合通用教材自行复习。3.考生因报考与原学习、工作单位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4.考生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由考生自行承担。5.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12号信箱,邮政编码:2100236.联系电

三、其他培养计划及选课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向培养单位负责老师咨询,联系电话见新生手册。请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认真研究培养方案,科学制定培养计划,及时进行网上选课,同时做好教育指导工作。附件一:各专业培养方案附件二:研究生课表(含硕、博士、外选课程)附件三:研究生培养计划附件四:网上选课流程研究生院培养办2017年9月6日

3.说明:(1)校内公共选修课选满30人方可开课。9月11日17:00前,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因人数不满无法开设的课程名单,研究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选课程。(2)选择南京大学外选课和在线spoc课程可计学分,需进行网上选课。(3)旁听或跨专业补选本科课程无需进行网上选课,可在学习结束后提交成绩证明至培养单位。(4)博士导师指导由导师自主开设,学院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成绩由学院录入系统。

8.导师务必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招生资格申请的相关内容,一旦发现填报不实,将取消申请人2017年度招生资格。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程序/uploads/招生/附件: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程序.doc附件2: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uploads/招生/各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6月15日

3.其他说明:(1)校内公共选修课选满30人方可开课。9月10日17:00前,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因人数不满无法开设的课程名单,研究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选课程。(2)选择南京大学外选课需进行网上选课(课程编号前3位WND)。(3)医学联盟在线spoc课程可计学分,每个学分由课程服务公司收取60元服务费(2018年半价30元),有学习需求的同学可于9月15日前至所在培养单位登记,各单位于9月20日前汇总至研究生院培养办。(4)旁听或跨专业补选本科课程无需进行网上选课,可在学习结束后提交成绩证明至培养单位。(5)博士导师指导课由导师自主开设,学院统一组织考核,

一、申请程序1.申请招生的导师填写《2018年招收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于6月12日前将申请表交至所在招生单位,同时提交表格电子版(命名格式:2018年招收研究生申请表**单位**老师)。各招生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3。2.申请招生的导师请于6月12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更新个人在研项目、发表文章等科研成果,以便审核。更新途径: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个人账户(http://202.195.210.88/gmis/login.aspx),上传新增立项的科技项目电子版(格式为pdf)的立项通知书或者项目任务书),如没有新增立项,上一年度已上传的附件无需重新

二、其他说明1.导师承担的科技项目必须是目前在研的科技项目(合同期内),且是项目第一负责人。导师在研究生院网站“导师管理系统”中上传立项通知书或者项目任务书时,请按照承担项目的级别由高往低排列,系统会自动显示前两项。如没有新附件需要上传,上一年度已上传的附件无需重新上传。2.导师填写发表的论文须是2014年1月1日之后的,且导师是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3.导师务必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招生资格申请的相关内容,一旦发现填报不实,将取消其2018年度招生资格。4.请各招生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招生资格的硕、博士研究生导师,请按时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报者做自动放弃